阜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阜阳市位于淮北平原西部,安徽省西北方,西、北与河南为邻,东与亳州、淮南两市接壤,南与六安市以淮河为界。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温度12.4℃,年降水量900毫米,无霜期214天。地处东径114°52′-116°37′,北纬32°24′-34°5′,东西长162公里,南北宽128.5公里,全市总面积9941.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8.5万亩。全市辖临泉、阜南、颍上、太和4县和颍州、颍泉、颍东3区,代管界首市,下设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5个办事处,41个乡,124个镇,总人口800.39万人,其中城市人口175.79万人,农村人口624.60万人。阜阳市属于汉族人口聚居区,少数民族为回、满、壮、苗、侗、彝、白、傣、朝鲜、蒙古、维吾尔、达斡尔等民族。阜阳市具有悠久的文明史,约在公元前26世纪至公元前22世纪的新石器时代,颍河、涡河沿岸有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原始部落群定居。西周、春秋时期为胡子国、沈子国和陈国焦夷地。战国属楚。汉置汝阳县,为汝南都尉治。东汉曾封阜阳侯国于境内,阜阳之名始于此。北魏孝昌三年(527)始置颍州。此后1421年间,历朝历代在此设道、府、郡或县。民国37年(1948)8月解放,置阜阳专区,辖阜阳、蒙城、涡阳、颍上、太和、临泉、凤台7县,亳州、界首市2市。1950年增设阜南县,1964年增设利辛县。1977年凤台县划归淮南市,2000年6月撤销县级亳州市,设立省辖亳州市,涡阳、蒙城、利辛划归亳州市。景观:文峰塔、奎星楼、管鲍祠、刘崎庙、资福寺、颍州西湖、南湖公园、张庄公园、楚都巨阳古城址等。